可持有效之台胞證正本於香港、澳門機場當場加簽,效期三個月,每次可停留日數為三個月。
香港機場--加簽時間:08:45~20:45 於27號登機門旁
澳門機場--加簽時間:08:00~18:00
※上海機場:
上海埔東機場全日二十四小時受理台胞證之落地加簽及新辦台胞證業務,但是已申請過台胞證者只能以加簽完成之台胞證或落地加簽方式進上海,簽證有效期三個月。
(一) 台胞證加簽所需證件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2) 五年台胞證正本(效期需3個月以上)
(3) 身分證正本
(4)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5) 兩吋彩色照片1張
(6) 落地加簽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二) 辦理新證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3個月以上)
(2) 身分證正本
(3) 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4) 兩吋彩色照片2張
(5)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50元
備註:
1. 機場內設有快速照相,費用為人民幣20元 。
2. 需填寫上海居住位址及聯絡電話 。
3. 西北航空不適用落地簽 註方式入境上海 。
4. 小孩須附上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辦理地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大廳口岸簽證處
受理時間:全日24小時
口岸簽證處服務電話:021-68346939 / 6834-1000 / 6268-8916
※廈門機場:
1. 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下同)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2. 持有效台胞證的,應提交其臺胞證;未持有效台胞證的,需交驗本人台灣身份證及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許可受理時間及地點:
1. 受理地點和電話:出入境管理處機場簽證科:高崎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層隔離區,諮詢電話:6028265
2. 受理時間:週一至周日,與當天國際航班抵達時刻同步
3. 自2008年4月25日起,廈門機場不再接受持外籍護照(含日本 及汶萊)入境大陸地區旅客申請落地簽證
※大連機場:
根據大連簽證處通知:自2007年8月20日起,凡在大連辦理落地簽證之外籍旅客﹝不包括港澳台﹞,需持有國內一、二類﹝省
部級以上﹞邀請函。
如持有企業或個人邀請函的外界旅客需要提前一天將邀請函及護照傳真至國航大連營業部,由營業部轉呈簽證處,經大連簽證處審核後方可入境‧特此通知。
※廣州機場:
廣州機場內的台胞證加簽櫃檯,辦公時間只到17:00止,旅客如持有未加簽好的台胞證搭乘KA481或KA437轉機至廣 州,辦理劃 位手續時將不提供後段登機證,旅客需至香港機場辦理加簽手續。
【註1】上海、海口等地落地簽證,小孩須附上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註2】福州、廈門地區公安機關要求台灣居民應提前辦好入境簽證及簽註。但對因臨時應邀進行文體教育衛生交流、緊急商務活動、貿易洽談或商品交易會、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搶修以及因疾病需到大陸緊急治療、探望危重病人或奔喪等七類緊急事務確需臨時到大陸的台灣居民,可繼續申請落地辦證及簽註。
※ 台胞證加簽註延期:
因探親、旅遊、治病、經商等事宜,確有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人員及其家屬(含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每次延期不超
過3個月,可延期2次。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台胞證正本
2. 護照正本
3. 白底彩色照片兩張
4. 住宿證明
※ 台胞證過期或遺失:
1. 在台灣遺失: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委託旅行社辦理。
2. 在香港或澳門遺失: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到香港中國旅行社電話:852-28533573或澳門中國旅行社
電話:853-705501申請補發。
如果連護照也一起不見的話,還要拿著報案證明去香港的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 心
電話:853-6663563協助處理。
3. 在大陸遺失:
先去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證明後,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記得向市級報紙登報作廢,申辦的時候要用。
如果連護照都不見了,那就必須從深圳進入香港或由珠海進入澳門向中華旅行社電話:852-25229580或澳門 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電話:853-6663563申請返台證明後搭機返台。
如有特殊情況可洽海基會協調境管局協助當事人由大陸直接搭機經香港返台,然後在機場的境管局服務站補辦入境手續。
在大陸台胞證過期或遺失手續如下:
1. 持臨住宿證明,2吋照片3張及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2. 持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如果是申請補發,還需要交驗本人台灣身分證,並提交影本。
3. 因遺失、被盜原因申請補發台胞證,,應提交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
4.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證明。
5. 申請人須親自辦理,不滿18周歲或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託代辦(代辦人需提交身份證) 。
6. 辦結時間:申請資料齊全後,7個工作日內辦結。